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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民国时期管涔山林区的林业为研究对象,利用大量史料,论述了民国时期管涔山林区林业兴衰及其对生态的影响。总体来讲,民国时期,对管涔山林区残存的一些森林既有保护,又有破坏。大体上划分,前二十余年,由于国民政府和山西省政府林业政策和法令的颁行、官民林业机构的设置、植树造林的兴起、林业教育的兴办等一些并不太得力的措施,使管涔山林区的森林,受到一点保护而略有恢复和扩展;后十五、六年,由于木厂滥伐的沿续、毁林开荒的破坏、山林火灾的损毁、新的大规模砍伐等原因,破坏又甚于保护,残林又大遭摧残。总的看来,破坏程度大于森林的自然恢复程度,森林分布范围仍然趋于退缩,林分质量继续趋于降低。而且由于森林的减少,致使气候变干,旱灾增多;水源减少,水情恶化;草原衰退,地力贫瘠;野生动物减少甚至灭绝,生态失去平衡,环境趋于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