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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即对政府重新进行职能定位,重新确立政府行政人员与社会、公众的道德关系,确立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理念。但在行政领域,由于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相对滞后,行政人员的思想态度和行政行为缺乏内在的约束机制,致使各类行政道德失范现象发生。因此,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加强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研究,是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的迫切要求,更是时代的召唤。本文以公务员的行政道德为研究对象,系统地阐述了服务型政府、公务员行政道德的概念内涵及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在构建服务型政府中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公务员行政道德责任问题及产生原因。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路径。其目的在于提高公务员的道德素质,加强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建设,促进公共行政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新理念和新要求。阐明了在新形势下构建服务型政府对公务员行政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探讨了公务员行政道德的涵义、特殊性和构成要素。以此,从公务员行政道德的政治性、责任性、强制性等特殊性和构成要素出发,阐述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在构建服务型政府中的价值诉求。公务员良好的行政道德不仅有利于政府行政目标的实现,更有利于政府服务方式的创新和政府服务关系的重建。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现状,包括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我国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发展至今,行政道德制度化建设已初步形成。同时,在实践层面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如: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勤政诚信观念得到强化、主人翁意识得到增强、行政道德实践得到重视等。但另一方面,我国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行政主体人员行政道德意识不强、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导致的权力腐败、权力滥用等现象。加之,公务员行政道德制度建设滞后、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不力等不足,很容易产生“人治”思想。第三部分,分析了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原因。在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中,重点是解决行政道德失范问题。因此,本部分将分析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原因作为重点。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这些诸多因素都是公务员行政大环境中的具体反映。行政大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务员公共行政的因素,它既包括公务员自身素质以及公务员所在组织状况的影响因素,也包括除此以外的其他社会影响因素。笔者根据这些因素对公务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行政道德失范的影响,将我国公务员行政的大环境归纳为行政外环境和行政内环境两方面。外环境的因素包括:传统文化中糟粕思想、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社会转型期价值多元化的冲击等因素。内环境的因素包括:行政体制改革滞后、行政道德制度化建设滞后和公共行政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等因素。第四部分,探讨完善我国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路径。在分析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内外环境因素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行政道德建设中积极有效的价值理念、制度化的行政道德建设和行政道德监督管理经验,从观念、制度、行为方面加以探讨。具体来讲,一方面健全公务员行政道德长效机制,包括完善道德规范和监督机制,建立行政道德奖惩机制,以使公共行政人员明确其道德行为准则,确立行政内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有效的道德评价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公务员自身道德修养,实现行政人员依法行政、依德行政、规范行政、合理行政,从而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和谐,更好地推进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