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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金融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债权的安全问题成为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国有企业在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通过逃废金融债权的方式危机金融债权安全的现象不断增多,受传统思想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又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金融债权法律保护问题成为当前推动保护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针对金融债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展开讨论,文章主题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通过当前金融债权保护的不足引出本文的论题,对文章的整体架构和主要研究内容作了简要的概述。第二部分,主要考察了金融债权保护的基本理论问题,对金融债权的内涵作了简要界定,分析了金融债权风险存在的原因和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考察和分析了我国金融债权的特殊性,与一般债权相比,金融债权的保护有更为重要的意义。第四部分,通过案例的引入,分析了当前我国金融债权保护的现状并对当前金融债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文章认为,当前我国对金融债权的保护主要存在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和通过法律救济实现金融债权两种方式。但这两种方式都存在很多问题。文章结合案例分析,从当前我国金融债权保护的不足之处,阐述了进行金融债权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五部分,文章针对当前我国保护金融债权的必要性分析,提出完善我国金融债权法律保护的建议,文章认为,金融债权的保护应该从四个方面入手,文章认为,应该通过完善当前我国法律制度体系,从法律体系的整体角度提出了完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议;同时,金融债权的保护还应该重点关注民商事法律制度对金融债权的保护,要充分重视《合同法》、《破产法》以及担保法等法律部门对金融债权的保护途径,在此基础上,推动信用制度的法律化,并强化执法力度,有效控制行政机关对金融债权保护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