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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政策是我国支持“三农”的重要农村金融政策之一。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补充,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帮困扶贫模式,它为我国农村扶贫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本质上是一种金融行为,它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在操作上采用“政府+银行十扶贫合作社”——三线一体的运作模式,政府直接、主动地参与是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一个突出特征。但由于我国目前推行的小额信贷追求单一的扶贫目标,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条件,它又不是完整的小额信贷,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金融意义尚不完整,相当程度上仍属短期政府行为。作为一种金融制度和扶贫机制双重功能结合的政策,逐渐出现后劲不足、效果不尽人意的现象。从我国小额信贷表现出的总总问题看,最根本原因就是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制度不完善。首先,农村小额信贷的组织制度不完善,表现在小额信贷的组织机构的产权不明晰,信息需求方担保制度不完善,以及自组织制度存在问题,其次,小额信贷作为新兴的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市场制度却存在很大的缺陷,制约着小额信贷的发展,表现在小额信贷的利率和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政府对其干涉过多,市场缺乏有效的协调和联动,并且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创新能力不足,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最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监管制度滞后,没有明确和有效的法律监管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本文就从小额信贷制度角度出发,对小额信贷制度这三方面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我国金融危机背景,对小额信贷制度发展提出了策略。文章由三个大的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小额信贷制度发展的过程;第二部分对国外主要成功小额信贷发展模式的运作特点、成功经验进行了分析,探索其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借鉴意义;第三部分分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发展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关策略。第三部分是全文的主体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