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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压载水的异地排放可能会导致海洋生物物种的传播甚至入侵,破坏当地原有生态平衡。国际海事组织已制定《压载水公约》来规范其排放标准。因此寻求高效低耗的压载水处理技术具有现实意义。课题采用氧化剂与紫外复合技术来处理压载水中直径范围在10-50μm内的微藻。对H2O2,HClO和UV单独系统,以及H2O2/UV、HClO/UV、H2O2/HClO、H2O2/HClO/UV复合系统在不同进水氧化剂浓度、水力停留时间HRT和紫外辐射强度下对微藻的灭活效果,同时对复合系统持续灭藻性能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复合系统出水总剩余氧化物在不同条件下的衰减情况。对建立压载水处理系统及其运行参数的优化有一定的指导意义。H2O2和HClO单独系统的灭藻实验结果表明,灭藻效果随HRT及进水浓度的增加而提高。对杜氏盐藻的灭藻效果最好,其次是四爿藻、青岛大扁藻,最差是锥状克里斯普藻。UV单独系统对微藻的灭活效果随辐射强度和HRT的增大而提高。H2O2/UV复合系统和HClO/UV复合系统对微藻的灭活效果随进水浓度、HRT及辐射强度的增加而提升。HRT=2.5 s,H2O2进水浓度为70 mg·L-1,辐射强度为11.5 m W·cm-2时,对杜氏盐藻、四爿藻以及青岛大扁藻的灭活可以满足IMO的排放要求;HRT=2.5 s,HClO浓度为105.6 mg·L-1,辐射强度为11.5m W·cm-2时,对四爿藻和杜氏盐藻的灭活效果可以满足IMO的排放要求。H2O2/UV复合系统中,H2O2的分解主要受进水浓度影响,辐射强度、HRT带来的影响较小。H2O2/HClO和H2O2/HClO/UV复合系统对混合藻的灭活效果较单独系统好,H2O2/HClO复合系统在HRT=2.5 s,H2O2浓度为70 mg·L-1,HClO浓度为105.6 mg·L-1时对青岛大扁藻的灭藻效果,比达到该效果下H2O2单独系统使用浓度减少20 mg·L-1,比HClO单独系统需要浓度减少35.2 mg·L-1。H2O2/HClO/UV复合系统在HRT为2.5 s,H2O2浓度为70 mg·L-1,HClO浓度为105.6 mg·L-1,辐射强度为11.5 m W·cm-2时,对混合藻的灭藻效果可以达到IMO公约标准。持续灭藻效果研究中,复合系统出水总剩余氧化物(Total Residual Oxide)TRO的衰减随HRT和辐射强度的增加而减少,随进水浓度的增加而增加。TRO在120 h内的衰减与复合系统持续灭藻效果中剩余活藻数量的衰减类似,前12 h内衰减较迅速,之后趋于平缓。TRO在120 h后趋于稳定状态,浓度约40mg·L-1,不能满足IMO的排放要求,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H2O2/HClO复合系统在HRT为2.5 s时,H2O2和HClO的浓度需达到60 mg·L-1和70.4 mg·L-1;H2O2/HClO/UV复合系统在HRT为2.5 s,辐射强度为5.75 m W·cm-2时,H2O2和HClO浓度需达到40 mg·L-1和52.5 mg·L-1,120 h后的灭藻效果可以满足IMO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