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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规划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推进,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城市规划也逐渐由封闭转向开放,进而面临着更多的关系对象和矛盾冲突,在宝山区城市规划的实践中,也得到了体现和印证,因为这种“关系”具备了公共关系的特性,因此统称为城市规划公共关系。 研究城市规划公共关系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借助现代公共关系理论,将城市规划中各种关系进行条理化和系统化,进而通过针对各种关系和对象特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机制安排。 鉴于目前对城市规划公共关系的论述相对较少而且欠规范,所以本文对城市规划公共关系进行了创新性的定义和规范,并创造性的将城市规划公共关系分为内部公共关系和外部公共关系,将各种关系对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尤其始对目前实践中忽略的各种对象也进行了分析尝试。 为了使论文更加具有实际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在对宝山区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加之之前与宝山区有过多次合作,所以能够了解到城市规划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和矛盾冲突,以及相应的处理机制和对策,这些第一手资料保证了论文的适用性和实践性。 此后,进一步借助现代公关关系理论和国内外先进的公共关系处理机制,以及结合目前的宝山区城市规划公共关系的现状的详尽分析之后,本文给出了各种关系对象和矛盾的处理机制安排和制度建设意见,比如将国外的辩论式规划、网络化沟通做了相应的阐述和分析,并对上诉委员会制度以及专家委员会制度等做了相应的借鉴和论述,并且在将自己的意见和处理建议贯穿到其中。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公共关系错综复杂,对其阐述和处理机制的安排不是一蹴而就的,也更不是能够在一篇文章里面得到全面阐述的,所以本文写作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写作,抛砖引玉,引起学者专家足够的重视,并对我国的城市规划公共关系理论有更加深入和系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