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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是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活动。伴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迅速地成长起来,而相应的法律监管却远远没有跟上。这不仅使金融衍生产品难以充分发挥它的功能,也由于其消极影响无法抑制而令全球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定受到威胁。一系列与金融衍生产品有关的风险事件的爆发,一次又一次地敲响了监管当局的警钟,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制度,成为世界各国金融与法学领域都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在中国,金触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还处于落后、停滞状态,无论是在发展规模还是在发展水平上,都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极不相称。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防范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适时、适当地借鉴国际经验来设计中国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制度的整体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采取理论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际上关于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的成功经验,对中国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制度的构建进行有益的探索。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对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的理论分析入手,明确界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概念,对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分类并分析了它所具有的特征和功能。同时从金融学和法学角度分析了对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法律监管的理论基础,确立了法律监管的目标,为正确理解法律监管措施奠定基础。第二部分阐述了国际上对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的现状,比较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法律监管体系,主要对法律监管的模式、实施措施以及法律规范体系进行分析,以期在吸取经验和教训的同时,为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及实践佐证。第三部分从现行立法和具体实践着手评析中国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制度的现状,指出我国目前在法律监管模式、自律型监管组织、监管方式及法律规范体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在借鉴国际经验和联系中国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完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监管原则,从具体措施层面提出完善我国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制度的建议,以解决现存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