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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古今中外的历代哲人都对此做了孜孜不倦的探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既可以说是儒家最高的价值标准,也可以说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价值原则。同样,“和谐”也是西方文化的审美追求,并在西方的文学艺术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古希腊的“和谐美学”和中国古代的“中和美学”可以称得上是人类古代所创造的两大美学高峰。
漫长的历史变迁,使得中西方社会在特定的历史环境和生活条件下,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民族风格和思维方式形成了特色鲜明、志趣各异而又相通相融的“和谐”思想。中西方和谐观既有共通之处,如从冲突到和谐的发展道路、相同的本质以及相似的和谐价值观。同时两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如强调共性还是个性、突出内容和主体情感的表现和抒发,还是突出理性和形式、讲求“执两用中”还是“寓多于一”,以及不同的文化精神和文化走向。
中西方古代和近现代的诸多文学艺术作品充分阐释了“冲突”在“和谐”范畴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进而得出“冲突是和谐美的灵魂”的结论。同时,在中西不同的文化语境下,中国更强调冲突后的和谐,西方更强调和谐中的冲突,中西方不同的侧重点反映了不同的审美价值取向。
本文在论证中摆脱了以“和谐”与“冲突”作为中西审美意识根本差异的程式化对比,另辟蹊径,从冲突的角度探讨和谐美的灵魂。同时,通过对中西文学艺术作品的分析为论文中心论点作有力支撑,增强论文的可读性。挖掘中西方“和谐”想及和谐中的“冲突”,对我们更好地研究中西方文化历史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通过对两者的分析比较,我们也可以窥见中西民族在哲学观、美学观及思维方式上的相异与相通之处,对于我们更好地整合中西方和谐文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