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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市公司公开收购法律问题研究,学界论文大多以美国法作为比较及参考对象的现象.相对而言,以大陆法系为代表的德国相关立法在国内则少有论述.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从德国法制的视角研究上市公司公开收购的新问题无疑成了研究欧盟公开收购规则中的空白.虽然德国在公开收购方面的立法尚属新兴阶段,甚或仍存在某些有待改善之处.然而,该文目的在评介以欧盟法作为背景的德国公开收购法律制度的过程中,观其立法缘由和检讨优缺.作为欧盟最重要成员国之一的德国,其法律发展和立法架构乃大陆法系国家的精神指标.继德国2002年通过《德国证券与企业收购公开要约法》之后,欧洲议会亦于2003年底正式通过睽违14年的《公开收购要约指令》.因此,该文除了透过分析比较德国及欧盟关于公开收购法律规制的异同和适用上的矛盾以外,并辅以评论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相关法制的缺点.试图在缺陷和矛盾中谨慎不当立法经验并引以为戒,在立法创新和协调处引之作为中国海峡两岸上市公司收购法制之参考.论文第一章以文字和图表并行之方式,界定广义企业并购法中的合并、收购,试图从收购的基本概念及类别中凸显公开收购的特殊性;简要阐述对于上市公司公开收购的各种学说定义、法律性质及基础理论;并以跨国并购的重要性作为全文以欧盟法为背景的环节因素.第二章以时间点为圆心,以欧盟法为半径,探索德国公开收购法律在欧盟法中的地位与互动;从欧盟法关于公司公开收购的法律渊源、重要原则到阐述德国的公司公开收购法律规范及影响,架构展现《德国证券与企业收购公开要约法》的舞台.该文第三章及第四章提出现今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全球化竞争下,外资收购热点中的法律制度问题;对于两者的主要公开收购基本法律规范进行分析比较,并延伸《德国证券与企业收购公开要约法》的影响,借鉴其立法优点,以期作为完善中国上市公司公开收购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