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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要性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纠纷时,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公务员对于法治思维的有效运用,对于我国建立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树立全社会的法治信仰、限制政府的公权力、保障人民的私权利、增强公务员拒腐防变的能力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治思维能力的形成是在对法治有深入了解的框架下进行的。法治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法治思维能力的形成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公务员法治思维的主要内容有法律主治、规则意识、合法性思维和程序正义思维等四个方面。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培养分为前期培养、中期培养和后期培养三个方面。前期培养是指普通公民在进入公务员队伍之前对法律基础意识的培养,中期培养是在公务员职业生涯之中为了建立法治价值观念、培养法治思维习惯、改善公务员行为模式所进行的培养。后期培养则着重对于公务员进行权利救济。为了考察队公务员法治思维能力培养的成果,需要对公务员的法治思维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分为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同时进行,分别提供正面素材和负面素材,最终以图表的形式呈现出公务员法治思维能力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