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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足改方案》),由国家体育总局于2016年5月5日公布《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体育十三五》)鼓励发展职业联盟,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健全职业体育法律法规。中国足球协会在2019年10月召开了中国足球职业联盟筹备工作会,表示中超职业联盟必将在今年年底挂牌成立。而当前我国关于职业足球联盟发展模式的研究很少,因此在中国职业足球联盟成立之际,本研究在分析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发展现状与借鉴国外职业足球联盟发展经验之后,创新出一种适宜于中国足球发展的职业足球联盟发展模式。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等方法的运用得出以下研究成果:1、我国足球管理模式已经完成了由行政垄断型职业体育联盟向行政主导型职业体育联盟转变,正准备从行政主导型职业体育联盟向市场主导型职业体育联盟转变。2、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存在着明显缺陷与不足,其中包括政府方面的管办分离不彻底和法制体系不完善,足协方面的权责不合理,俱乐部方面的产权结构不合理和收支不平衡,中超公司方面的商业开发不足和股权结构不合理。3、德英日三国职业足球联盟形成了联盟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机制,联盟整体营销机制,财政均衡健康的良性竞争机制,收入分配合理化的激励机制,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约束机制,俱乐部为主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资机制的发展模式。4、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终极定位是市场垄断型职业体育联盟,发展模式是以政府协会为监督指导,联盟具体管理的模式,实现联盟对职业联赛的权、责、利的统一。针对构建中国职业足球联盟发展模式,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建立盈利最大化目标机制2、建立整体组织与其他商业机构谈判获益的营销机制3、建立由产权清晰的、追求投资回报的市场主体投资俱乐部的投资机制4、建立均衡竞争机制5、建立多元主体监督机制和法治体系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