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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力装机容量经历了从不足到过剩,电力“失衡”问题已然突出。特别由于煤炭价格率先市场化,导致电煤价格上涨,而电力企业却仍然处于政府规制之下,结果煤-电关系紧张,前些年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境地。煤炭订货会早已不能解决“焦头烂额”的煤-电问题。在煤价看涨而电价短期难以调整的时候,煤-电价格联动又只是一个过渡性措施,并非长远之计。煤-电联营呢?这种“计划电”与“市场煤”的结合能解决困扰彼此的难题吗?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越来越多的煤-电纵向整合现象?这种盲目的、过度的整合方式是解决煤-电问题的一剂良方吗?特别地,要如何判别煤-电整合是否过度以及为什么过度?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对于这个问题,从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可以把纵向整合或者分解的动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追求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获取策略效应、节约交易成本或组织成本和培育持续竞争优势等等,但如何选择一种合适的理论解释中国煤-电纵向交易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的工作是构建一个企业纵向交易理论,并用来解释中国煤-电纵向交易模式的选择,尤其是,本文的重点放在近些年煤-电产业是否存在以及为什么过度纵向整合现象上,得出了一些有意思的结论。首先,纵向交易理论的核心在于专业化经济和一体化经济之间的取舍与平衡。节约组织成本会产生专业化经济,节约交易成本会带来一体化经济。两条成本曲线的交点决定纵向交易模式的最优选择。影响专业化经济效率的主要因素是生产技术和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影响一体化经济效应的主要因素是交易方式和制度环境。其次,中国煤-电纵向交易模式可分为市场交易型,企业组织型和政府干预型。其理论分析的核心在于交易成本、组织成本和政策成本之间的权衡。因此,煤-电纵向交易在市场、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寻找平衡,而这要视煤-电所处的环境而定。我们区分了市场失灵和市场不完善,在市场不完善情况下,采取过渡性的干预方式也许比完全市场化的激进手段更为有效。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政府干预成本的提高,根本方法是逐渐地依靠市场交易。然后,本文以中国48个煤-电上市公司的纵向整合状况为例,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企业纵向整合时考虑的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对煤-电企业采用纵向整合的影响较大,生产成本和策略效应的影响较小。这证实了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影响到纵向整合的选择,支持和校正了纵向交易理论。接着,本文试图建立过度整合的判别基准,并提出过度整合的判别指标。在此基础上以煤-电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聚类分析,以便准确判断煤-电产业出现的过度整合现象及这些企业的共同特征,为探讨过度整合的形成原因提供依据。最后,本文针对中国煤-电企业的实际情况,探讨是否存在以及为什么存在“过度纵向整合”。基本观点是,电煤定价政策的过频导致了煤-电市场交易的成本过高,煤-电市场交易的成本过高又导致了煤-电纵向整合的过度。一方面,政策的强干预和法律软约束使得煤-电契约交易方式不理想,另一方面,预算软约束和国企投资冲动使得煤-电产权交易方式受青睐。此外,经济体制改革的滞后和踌躇使得在煤电纵向模式的选择上经常倾向于政府出面。本文用八章篇幅来进行展开,具体的章节安排和研究要点如下:第一章导言,论述了本文研究产生的理论、现实背景以及所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章关于企业纵向交易理论文献,将主要纵向交易理论包括新古典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企业能力理论加以综述,并对中国煤-电纵向关系的研究做了回顾。第三章构建一个企业纵向交易理论,提出纵向整合与纵向分解取决于交易成本与组织成本之间的权衡。在第四章中我们拓展了纵向交易理论,运用企业、市场和政府三方均衡模型来解释中国煤-电纵向交易模式的演化和选择,并且区别了市场不完善和市场失灵情况下,中国煤-电纵向模式的运作效果。接下来的第五章,我们以2001-2006年中国煤-电上市公司为例,运用回归模型分析了煤-电企业纵向整合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对中国煤-电企业纵向整合程度的影响最大。在第六章中,我们试图建立过度整合的判别基准和判别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聚类分析。第七章探讨了煤-电纵向整合是否存在以及为什么存在,指出煤-电政策的频繁变动导致了煤-电交易成本过高,进而导致煤-电纵向整合过度。最后,第八章是全文的结尾章。这章对论文的研究结论、研究建议和研究展望加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