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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关乎人的生存和发展,是公民实现自我价值和自我完善的基本方式。就业也是女性获得经济独立和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同时也关系到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程度。但是,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加剧,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给女性就业带来了极大地冲击和影响,使女性就业难的问题愈发突出。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女性的平等就业权,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女性个体劳动者力量单薄,使权益受损者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救济,无法达到预期的立法效果。因此,构建和完善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就显得极为迫切。基于此,本文以平等就业权为理论基础,揭示了女性就业与平等理论、平等就业与企业用人自主权的内在联系,通过对我国女性平等就业状况的梳理和分析,以寻求有效的救济途径。本文分四个部分来探讨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障:第一部分是绪论,了解女性平等就业权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对文章所涉及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概括总结,并对文章的研究方法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第二部分首先对“平等”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推出了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内涵,其次论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用工自主权的必要性,分析了平等就业权与企业自主用工权之间的关系,并对国际公约、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规定进行梳理,以理出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法律渊源。第三部分采用文献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我国现阶段女性劳动者的就业现状进行描述,指出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女性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客观分析造成女性不平等就业的原因。第四部分提出了实现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法律对策,首先,完善女性平等就业权的立法保护,在全社会强化男女平等思想,并将性别平等观念纳入立法中,完善立法内容和生育保险制度。其次,加强司法保护,建立宪法诉讼救济机制,强化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能,建立公益诉讼机制,解决司法渠道不明的境况。最后,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