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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剧是通过网络平台传输的、网络媒介与电视剧嫁接的产物,它是形似电视剧又比电视剧更贴近人们的现实生活的艺术形式,是网络与影视艺术相结合的新的艺术形式。网络剧的传播改变了人们的收视习惯,在内容获取、信息消费、影音娱乐等方式上都突破了传统媒体的框架体系。任何事物的产生都不是偶然的,必定是有一定是社会、历史原因;任何事物的发展繁荣也不是必然的,它必定也有它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本文通过对网络剧在我国发展演变过程的分析,确定网络剧现今的发展模式,通过对网络剧意义生产的探究,发掘网络文化带来的变革,从而解开网络剧发展繁荣的“迷思”——网络剧迅速发展的深层原因以及网络剧发展所带来的变化。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网络剧是一种意义的表达方式,网络剧的内容生成与传播要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制约,要在一定的传播语境中进行。政策法规、时代特征、文化价值观念、网络环境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对网络剧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网络剧的传播内容是制作者或者说传者的一种意义表达,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既是传者又是受者,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传播主体,个体之间能够进行相对自由畅通的意见交流与互动,通过网络剧的交流达到集聚效果,具有相同或者相似意见的个体会产生自己的圈子,不断地意见交流与互动。个体的文化价值取向在这个过程中不断重构并产生新的意义,以此对具体个体直至群体产生影响,以更好地引导社会文化的发展方向。在当今时代,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播方式,网络剧研究需要我们对它进行重新审视,本文从传播学视角的解读也有助于我们了解更为有效的传播机制,对网络剧的内容生成与传播提供相应的借鉴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