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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是满足城乡居民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增进城乡居民生活福祉,共享金融发展成果的现实要求。基础金融服务供给能够满足人们的基础金融需求,然而,受到城乡二元经济金融结构的影响,城乡基础金融服务资源却存在不均等的配置格局,特别是乡村地区,因其经济发展的滞后性,享有基础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并不充分。从均等化视角出发,通过总结国内外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需要着重把握基础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在此基础上,从理论上回答了基础金融服务供给是供给制度、有效供给、供给方式的有机集合体,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是社会成员需求偏好、需求结构以及需求层次的统一,从而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就是要实现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相适应,在可负担的交易成本范围内,金融机构通过减少金融排斥,解决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的错位,为需要金融服务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供给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满足社会群体基本金融需求的大致均等的金融服务。推进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意味着基础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内容的匹配,基础金融服务资源配置的均等化以及基础金融服务结构与功能相适应。结合理论分析,本文设计了基础金融服务供给和需求两个评价维度及其测量指标,运用线性加权方法构建了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指数,以此测量兰州市2006-2016年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结果表明,兰州市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兰州市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仍不高,大致处于中度均等水平;其中,兰州市城乡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水平越来越高,但其供给整体水平偏低,且城乡基础金融服务供给差距在拉大;此外,各县区在满足城乡居民存款业务需求时,金融抑制现象较少,县区际之间的不均等化程度持续降低,但是,城乡金融机构贷款资源配置差异较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