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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不仅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极速提高,也促进了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更新。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既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也是历史的必然。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互联网也不例外。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众多优点的同时,也深受与之而来的人格尊严侵犯、隐私泄露甚至是网络犯罪的危害,在这其中网络造谣即为互联网滋生的产物之一。可以说,网络造谣行为已日益发展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并逐步发展为具有多种行为表现的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巨大。对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相继出台了众多的法律法规,并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大量的判例,从而在打击网络造谣犯罪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我国由于长期对互联网监管方面的不重视,在互联网犯罪方面缺乏较为实证的评估和研究,这就使得我国在互联网犯罪的法律规制方面存在许多不完善和亟待细化之处,这就导致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应对此类案件常常出现众多的争议与困境。本文主要是立足于近几年来我国发生的网络造谣案件的现状,结合我国刑事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网络造谣犯罪的具体规定,并借鉴世界各个国家治理网络谣言的模式,分析我国网络造谣犯罪在其刑事司法适用中出现的各种困境,并据此提出解决各种困境的司法应对策略,以求对网络造谣犯罪作出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思考。文章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引言,主要是论述网络造谣犯罪的缘起,从而提出问题;第二章是对网络谣言的基本内容作出综述性的概括,主要是从其概念、特点等作出具体的分析;第三章是结合我国近几年的网络造谣案件,总结出我国网络造谣犯罪在现阶段的现状,并由此阐述其引发的刑法问题;第四章主要是立足于我国刑事法律及网络诽谤司法解释中有关网络造谣犯罪的具体规定,并结合网络造谣犯罪的现状,力图梳理出我国刑事司法界在应对网络造谣犯罪时所出现的种种困境;第五章主要是对国外治理网络造谣犯罪的模式做出简要概括,以期为我国网络造谣犯罪的司法适用出路提供借鉴;第六章则是针对第四章梳理的我国网络造谣犯罪的司法适用困境,并结合第五章的域外治理模式,从刑事司法方面提出网络造谣犯罪的司法适用出路;第七章为结论及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