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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开始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对中国的农村改革意义深远。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机构的改革也加快了步伐。如何在农业税取消后建设新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现实课题。本文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方法,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四种研究思路,以求从多角度来深入剖析在取消农业税后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的问题。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的历史变迁过程,分析我国乡镇机构职能的形成由来,进而剖析随着历史的发展,乡镇机构不得不改革的内在逻辑。我国的乡镇机构在历史上曾有过几次改革,分别是建国初政治导向的改革,改革开放后城市工业化导向的改革和现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以全面取消农业税为契机,我国的乡镇机构改革开始加快了步伐,在改革中面临了行政体制设置不合理,民间组织发育不足,乡镇债务负担过重,机构职能定位不清,干部思想观念滞后和考核评价标准落后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与中国赶超型的现代化战略,分税制和财政包干制的矛盾等等有关。本文将通过研究我国乡镇机构现状、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改革乡镇体制、完善乡镇职能的政策和措施。并比较分析了湖北省红安县和湖南省沅江市这两个率先进行税费改革的试点事例,通过总结分析在这两个试点中的成果和问题,重点研究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形势下,乡镇的职能规范和机构设置等,为乡镇机构的进一步改革提供借鉴。具体的建议包括进一步细化乡镇政府事权划分,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构建完整的农村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乡村撤并,调整行政区划,扩大乡村规模;大力发展农村民间组织;理顺乡村关系;建立农村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新机制;化解农村债务;加强民主管理,推进乡镇民主化进程;加快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