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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作为一种非机构性处遇,起源于西方。自诞生以来,缓刑就以其自身的价值而受到普遍的欢迎。19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人道主义思想和刑罚个别化思想的传播,缓刑制度越来越来受到人们的重视。时至今日,缓刑作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刑罚制度,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实践体系。但我国的缓刑在司法实践中仍有不少问题值得研究,缓刑的适用率大大低于缓刑制度发达的国家,缓刑的刑罚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因此,我国的缓刑制度亟待完善。本文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中外缓刑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比较研究,并以此为基础,指出中国现行缓刑制度的弊端,同时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就中国缓刑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浅陋而大胆的构想。
全文中共有四章组成:第一章主要是对缓刑制度在中西方的历史发展、缓刑制度的当今发展趋势进行论述;第二章主要论述了缓刑的法律性质和价值。即得出缓刑的性质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的结论和缓刑具有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符合刑罚经济原则和刑罚的人道化三个方面的价值;第三章主要是从国内外的缓刑立法模式、缓刑适用条件、缓刑考察制度、缓刑的撤销制度四个方面进行比较,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欠缺;第四章主要是提出我国缓刑制度的构想。这一部分内容是建立在上一部分的基础之上,因此相对应会有四个方面的完善。即对我国缓刑制度在立法模式的完善、缓刑适用条件的放宽、规范缓刑考察制度、考察内容的细化、撤销规定和保护缓刑犯合法权益的程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