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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的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重大历史任务,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发展,彻底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差别,进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进行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重点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最终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在农村中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合作制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进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途径。第一部分,作者对国内外有关合作制的研究进行了回顾。研究主要从三个角度来进行,一是马克思主义从阶级斗争的角度对合作经济理论的发展;二是西方学者从合作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三是国内学者和社会学家结合我国实际从民生的角度对合作制经济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作者对传统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进行了回顾,并评析了传统合作制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同时分析了传统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衰落的原因。第三部分,笔者对新型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从时代背景、特点、必要性、前提条件、现状等方面进行研究,同时研究了新型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第四部分,笔者对我国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现状的成因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存在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从立法的角度来讲,立法不完备,缺乏法律依据;从管理的角度来讲,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相关部门决策人员的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从政策扶持的角度来讲,缺乏明确的财政支持政策;从资金来源的角度讲,缺乏多渠道的筹资来源;从农民自身的因素来讲,农民自身的原因影响了新型合作制经济组织的发展。第五部分,结合所析,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发展新型合作制经济组织的对策。主要有:要完善相关的立法,提高法律的层次性和权威性;政府的职责义不容辞,应当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盘活土地资源,允许农民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整合、盘活各种金融资源;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新型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总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制经济组织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缩短城乡差距、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社会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是广大农民群众,根本途径是通过制度创新来发展农业生产力,基本要求是政府要发在制度创新中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