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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人们普遍认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于此战略,公众在关注企业的利润行为时,也逐渐关注起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是国内外有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尚不完善,相对于成熟的财务信息披露来说,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更多的具有自愿性、可选择性以及低规范化性等特点。目前,国内许多上市公司已经开始逐渐意识到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十分重要的,也是一件对企业有益的事情,都会积极主动地披露有关的社会责任信息,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条文对信息披露工作做具体规定,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时往往不够统一规范。在这种缺乏具体规定的法律环境下,理论研究变得十分重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都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指引、通知、准则等条文规定,用来指引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本文包含六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概括总结。在仔细研究了相关文献后,提出了本文的观点,构建了文章的逻辑框架。第二部分阐述了国内外与之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相关概念、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第三部分主要描述了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发展及研究现状,分析了西方国家有关的研究进展,以及我们国家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由此得出西方国家相关研究的进展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主要完成了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设计与建立,包括相关原则、形式以及主要内容。第五部分通过分析山推股份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具体披露情况,得出山推股份公司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研究资料主要来源于公司官方网站中的相关内容以及公司对外发布的六份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通过对比分析,最后得出公司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不足之处。第六部分结合前文的相关分析,总结出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加上山推股份公司的成功经验,给出了完善我国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建议。最后,纵观全文指出了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局限性,并对今后的研究进行了合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