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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1833-1897),出生于浪漫主义音乐盛行时期的德国。那时的作曲家摒弃了传统的古典主义音乐创作理念,但勃拉姆斯的创作却有着有条不絮的古典主义的均衡特色,结合浪漫主义元素,使得他的作品既严肃深沉,又诙谐幽默,粗犷的同时又不失柔和,充满了矛盾与复杂性。在同辈的音乐家中勃拉姆斯的创作更接近贝多芬的理想,更能够重建真正的交响乐思维。勃拉姆斯的音乐并不能给人以即时的直接印象,是通过对过去的记忆滋养起来的,所以他的作品的抒情性、戏剧性很少,更多的是史诗性。虽然勃拉姆斯留下的作品不多,但都是永远的经典之作,值得人们去推敲和深究。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时期,奏鸣曲由一件或两件乐器演奏,是当时十分重要的器乐体裁,主要表现在作品的标题性、史诗性、主题的发展性、歌唱性等方面;乐章的数目有所发展,多乐章、单乐章不一。勃拉姆斯对奏鸣曲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创新,在他的奏鸣曲中采用传统古典奏鸣曲的创作技法,加入浪漫主义的抒情基调;模糊了小节线对音乐的束缚,增强了流动性;对力度的运用符合内在情感的真实表达;节奏方面两件乐器产生了交错对位;对钢琴声部加大了比重,使织体、和声色彩更加丰富。勃拉姆斯的音乐中隐藏着一种悲观的、舍身忍让的成熟的世界观。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勃拉姆斯的音乐创作以及《A大调第二小提琴奏鸣曲》的创作背景;第二部分分析该乐曲每一个乐章的作品结构与演奏的分析;第三部分对作品艺术特色的分析,能够更深层次的剖析理解作品,演奏时能更为恰当的诠释作品,对今后的学习奠定了理论和演奏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