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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村,农民们一向有农忙时合伙吃饭的习惯。早在互助组时期,农民为了出工早、出工齐,通常会“合伙吃饭”。进入合作社以后,在农忙季节,有的农业社开始集体煮饭,产生了“农忙食堂”。“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后,农忙农闲之分渐渐淡化,“农忙食堂”转为常年食堂。早期群众自发的合伙做饭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公共食堂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时期,公共食堂曾被看作是“共产主义的幼芽”、“坚守的社会主义阵地”,一度成为了中国人民早日向共产主义过渡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左”倾错误思想的指导下,为实现工农业生产全面“大跃进”,各地农村大力兴办公共食堂,农村公共食堂的兴办加剧了“大跃进”的恶果,是导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河南省是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的发源地,河南省的嵖岈山人民公社是全国建立的第一个人民公社,河南省在“大跃进”期间,表现的十分狂热,享有“大跃进三大先进省份之一”的“荣誉称号”,河南是举办农村公共食堂的全国典型,全省农村公共食堂的数量和比例均居全国首位。永城属于河南商丘专区,位于河南省最东部,在“大跃进”运动中,永城表现的十分“突出”,与虞城县、夏邑县一起连夺“先进”。众所周知,河南省是“大跃进”的重灾区,其中,“信阳事件”震惊中外,但“信阳事件”是“豫东事件”的继续,永城农村公共食堂的兴衰历程是研究豫东事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大跃进”时期农村公共食堂的问题是历史上血的教训,是值得深思和记取的。永城农村公共食堂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8年夏至1958年底,永城农村公共食堂普遍建立。为促使社员加入农村公共食堂,永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一切归公所有,破除家庭私有制,“共产风”弥漫全县。与此同时,永城积极贯彻中央政策,开展全民整风,反右倾保守思想、反右倾机会主义,为加快向共产主义过渡准备条件,农村公共食堂蓬勃发展;第二阶段是1958年底至1959年夏,永城农村公共食堂矛盾重重,难以维持。由于急于求成和夸大主观能动性,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发生了盲目冒进,部分干部利用行政权力,强迫农村集体吃饭。平调社员物资,破除家庭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残余,“共产风”泛滥成灾。“浮夸风”盛行,粮食“卫星”满天飞,粮食短缺,群众口粮标准降低,“吃饭不要钱,敞开肚皮吃”成为空谈,广大群众对于共产主义产生疑惑。部分干部素质低下,贪污腐败,多吃多占,搞特殊化,违法乱纪,干群矛盾日益尖锐。为缓和矛盾,解决“乱子”,永城纠正“共产风”,开展整社和算账工作;第三阶段是1959年夏至1960年底,永城农村公共食堂强行恢复与被迫坚持。由于“共产风”、“浮夸风”、“干部特殊化风”的影响,永城粮食严重短缺,永城各公社公共食堂发生停火现象,公共食堂名存实亡。1959年7月,庐山会议召开,批判“以彭德怀为首的反党集团”,全国开展反右倾运动,公共食堂再次成为“共产主义萌芽”,并且上升到了“社会主义阵地”的高度,全国再次出现大办公共食堂的高潮。永城县为继续兴办公共食堂,大搞代食品、开展多种经营;第四阶段是1960年底至1961年夏,永城农村公共食堂最终解散。早在1959年底,由于大兵团作战、粮食短缺等等原因,永城县已经出现人口逃亡、浮肿病和人口非正常死亡。到1960年春,粮食危机日益严重,全国普遍出现人口非正常死亡,中央开展“大战五风”、严惩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和斗争坏人坏事,试图解决公共食堂问题,1961年中央开展深入调查,摸清问题,朱德深入河南进行调查,公共食堂问题彻底暴露。1961年5月,中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社员自主决定办不办公共食堂,永城农村公共食堂无一例外,全部解散,为解决永城人民生活问题,开展平调退赔、清算旧账工作。人民群众恢复一家一户的生活方式,恢复自主吃饭权,粮食实行分配到户,分配给社员一定的自留地,允许发展家庭副业,以补充口粮,运用评工记分的方法按劳分配,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村呈现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