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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经济学家和政策当局意识到仅实行微观审慎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已不足以维持金融系统稳定。决策机构开始关注以宏观审慎监管为主题的金融监管改革,由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过渡成为“次贷危机”以来世界各国的广泛共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以宏观审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构建有条不紊的开展。中国人民银行在2009年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需逐步构建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逆风向调节功能;进一步地,2015年又提出宏观审慎的新概念,并宣布从2016年起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合并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MPA)。从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更加有效地防范系统性风险。本文立意研究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有效性,来帮助实现中国经济转型中的结构调整,平稳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的同时,降低我国金融市场的波动性风险及金融机构间的风险传染,维护金融稳定。为了研究上述问题,本文将其分为三大类:资本类(如资本充足率)、杠杆类(如LTV率)和流动性类(如法定准备金率)。其中,法定准备金率既可以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也可以作为宏观审慎监管工具,而已有文献在研究货币政策工具时对法定准备金率的有效性和传导机制等方面已有较为系统的研究。因此,为了排除货币政策的干扰,本文主要选取资本充足率和LTV率两种工具分别作为资本类和杠杆类的代表。本文基于DSGE模型,通过模型结构参数校准和数值模拟分析,对比模型中是否引入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两种条件下,生产率冲击、金融风险冲击、房地产冲击和货币政策冲击对经济体金融稳定性的不同影响,以此研究两种工具宏观审慎监管代表性工具的逆周期效应和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有效性。结果表明,由于LTV率只是对家庭有限制作用,相比之下不及资本充足率有效。但是温和的LTV率工具与资本充足率的结合能够有效应对房地产需求冲击,而当混合资本充足率与LTV率协调作用时,能在各种冲击下减少通胀和产出的变动。此外,当经济体面对严格通货膨胀时,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对通胀和产出波动的减少作用降到几乎为零。因此,一方面决策机构可以考虑协调使用资本充足率和LTV率来应对经济体各种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搭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