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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98房改的不断推进,我国住房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起步到高速发展的过程,房地产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越来越大,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地方和国家经济的发展可以带动房地产业的进步,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宏观调控政策、政府财政支出、人口流动及人口密度等均存在不平衡和差异性,而这些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因素不仅对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产生影响,同样也是造成我国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区域差异性的主要原因。因此,本论文主要研究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区域差异,分析不同区域住房支付能力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各地区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提高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促进住宅市场稳健发展提供相关建议。 首先,界定住房支付能力的内涵、研究方法及影响因素,然后从三个角度分别测定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第一,房价收入比测定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总体变动;第二,住房可支付性指数测定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区域差异性;第三,住房可负担倍数测定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收入差异。以此来研究我国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实际情况。 其次,以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为研究对象整理收集2000-2016年的相关数据,用SPSS进行聚类分析,将35大中城市分成三大类地区,运用Eviews7.2计量软件,建立各类地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影响因素的面板数据回归模型,经过实证分析,找出不同地区影响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主要因素,并将各类城市的模型回归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造成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区域差异原因。 最后,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地区住房支付能力的主要影响因素不同,并且同一因素对不同地区住房支付能力的影响程度不同。其中,住宅投资额、贷款利率、CPI和需求预期等因素对住房支付能力的影响比较显著,并且是正向影响,除需求预期因素外,其他因素对一类地区住房支付能力的影响均大于另外两类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政府投资强度、政府财政支出及人均生产总值等因素对住房支付能力产生负向影响,并且除政府财政支出外,其余影响因素对一类地区的影响程度均高于其他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