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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内容主要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交代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目的及研究现状等。在研究现状部分,对学界相关的著作、论文逐一作了简介。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宋代官窑和宋代制瓷业背景的基本情况。本文所指官窑是以生产实用陶瓷器皿为任务的官府窑场。宋代制瓷业的发展进入一个成熟和繁荣的时期,政府开办的官窑遍布范围较广。同时,宋朝政府对制瓷业的管理还表现在对瓷器生产和贸易征税、设官管理瓷税以及瓷器对外贸易等方面。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宋代官府窑业制度的内容。根据开办官窑的主体不同,官窑可分为地方官窑和中央官窑。官窑之中,人员任用、职能划分、工匠组织、劳动分工皆有制可循。中央官窑与地方官窑不同,其产品专供宫廷使用,具有垄断性。在中央官窑建立以前,宫廷瓷器的供应主要是通过赋税、政府购买和土贡。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宋代官窑制度与礼制的关系。宋代中央推行祭礼器制度改革,一改金属祭器为陶器,使陶瓷器从法制上步入祭祀礼坛。同时,定等级序尊卑的法律思想推动了中央建立直属官窑,凸显宫廷瓷器的御用性质,使御用器与民用器得以划分。第五部分主要介绍了宋代官府窑业制度对整个制瓷业发展的影响。宋代官府窑业制度中发展的宫廷颁样制度推动了制瓷工艺的精进和瓷器质量的大幅度提高,受宫廷文化的熏陶,瓷器也逐渐呈现出浓厚的人文气息和艺术性,从实用器走向了艺术品。最后为本文的结语,通过对史料的考察和分析,对宋代官府窑业制度给出一个整体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