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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论文从广泛的国际背景入手阐述了海洋法的历史发展与特点,重点分析了作为海洋管理最重要、最基本的的法律文献《公约》主旨内涵、内在创新意义,深入探讨了其中最富创新精神的组成部分--专属经济区的性质、地位、对重建世界渔业经济新秩序的意义、沿海国家和远洋渔业国家发展海洋渔业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在积极评价《公约》的同时,指出了它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中国渔业与其接轨提出了建议.该论文结合《公约》的相关条款,概括了各国对《公约》所涉及各自利益的不同态度和反应,归纳了大多数沿海国家执行《公约》的规定,实施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管理实践.文中以美国、日本等渔业发达国家为例,介绍了世界主要渔业国家对专属经济区管理的成功经验,指出今后的渔业管理制度将有利于沿海国家,不利于远洋渔业国家;远洋渔业国家只有履行《公约》规定的养护生物资源的义务,调整各自的国内立法,加强国际渔业合作,全面与《公约》接轨,才以确保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该论文分析了《公约》对中国渔业权益、传统渔业和远洋渔业的挑战,根据中国现行的渔业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国为适应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渔业管理制度,应尽早修订《渔业法》,以完善中国的渔业法律体系;抓紧进行实施专属经济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充实有关专属经济区渔业管理的配套法律制度;借鉴世界主要渔业国家管理专属经济区的成功经验,并提出了中国渔业与《公约》接轨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