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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乐清湾贝类养殖区出产的贝类进行了质量监测,并初步评价了该养殖区贝类质量安全状况。本文对2013~2015三年期间乐清湾贝类质量进行专项研究。选取几种产自乐清湾海水贝类养殖区的常见双壳贝类样品进行监测,监测的海水贝类养殖区包含温岭市所辖乐清湾贝类养殖区、玉环县所辖乐清湾贝类养殖区、乐清市所辖乐清湾贝类养殖区,监测的品种为缢蛏(Sinonovacula constricta)、泥蚶(Tegillarca granosa)、青蛤(Cyclina sinensis),监测参数为大肠杆菌、菌落总数、铅、镉、多氯联苯(PCBs)、腹泻性贝类毒素(DSP)、麻痹性贝类毒素(PSP),监测站位依据乐清湾沿岸贝类养殖分布状况和地理特征,确定为21个站位,2013~2015期间共监测贝类样品189个。本文依据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NY 5073-2006《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GB 18421-2001《海洋生物质量》、农渔发[2015]16号文件等,从多方面对乐清湾贝类质量进行了准确的评价。根据监测结果,本文认为,2013~2015年期间乐清湾贝类养殖区出产的样品97%符合贝类合格生产区的标准,28%符合贝类一类生产区的标准,即28%的贝类可让消费者生食,但出于安全考虑,仍建议消费者不生食贝类,对在贝类进行熟加工后再进行食用,在烹饪过程中大部分微生物和贝类毒素将会减少,食用更加安全。在监测结果中发现有3个样品菌落总数超标,超标样品所在的养殖区应对其出产的贝类进行净化处理。微生物超标的时间出现在5-8月份,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可能与当时气温水温较高有一定关系。根据监测结果,本文发现,乐清湾贝类铅污染水平较低,全部符合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关于双壳贝类中铅的规定,但镉污染的风险仍存在,发现有2个样品镉含量超出限量,均为泥蚶。该结果与顾捷等对浙江沿岸养殖贝类重金属含量分析结果基本一致。存在一定的膳食安全风险,建议消费者不要过量食用。根据监测结果,本文发现,乐清湾贝类目前并未受到腹泻性贝类毒素(DSP)、麻痹性贝类毒素(PSP)、多氯联苯(PCBs)的污染,但仍不能放松监测。乐清湾养殖区仍时有赤潮发生,沿海附近存在的工业园区、农田等对乐清湾进行污染物排放,时有渔业污染事故发生,养殖场自身养殖密度若过于密集亦容易造成富营养化污染引发赤潮。依据乐清湾2013~2015年189个养殖区贝类样品监测结果和评价,本文认为乐清湾贝类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存在少数微生物和镉含量超标的情况,可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应在以后的研究中加强监测,做好贝类上市前的净化工作和对陆源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等工作。根据监测结果评价,本文对乐清湾贝类养殖区现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认为应加强贝类质量安全监测、加强贝类净化与暂养并对消费者提出食用建议、对乐清湾污染源进行调查与控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贝类标准进行改进,对贝类上市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