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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发展与完善,对外开放中的经济活动日益增多,我国企业的产品、服务日益广泛,深入地参与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广告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产业,在我国的商品和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传递了产品本身的商品信息,而且还是传播文化的载体。不过,我国企业国际竞争经验不足,对外广告翻译人才缺乏和翻译理论的局限,使我国企业的对外广告质量往往差强人意。本论文旨在从目的论的视角,探讨中文广告英译过程中翻译策略的选择问题,进而帮助提高我国商业广告的翻译质量。
广告属于操作性文本,其最终目的和功能是说服消费者购买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广告独特的文体特征决定了广告翻译有着自身的理论依据和翻译标准。1984年,Reiss和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他们从一个全新的角度研究翻译。他们把翻译看作是一种行为,并且认为翻译是否达到了翻译的目的足我们衡量翻泽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该理论以目的法则为中心,强调源文本的目的在翻译过程中所起的决定作用。它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的过程,即目标决定方法。目的论为删译、增译和改译等不符合传统翻译标准的翻译方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本文首先对广告本身和广告翻译进行了研究,尝试着分析其特点。然后对目的论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陈述和讲解,构建了本文的理论框架。并且作者指出目的论给中文广告英译所带来的启示,如翻译过程中应该调整思维结构,突出翻译目的。之后,作者通过大量实例分析,基于目的论的三大法则,系统的整理并且创新性的运用了汉语广告英译过程中的具体策略,比如改译,创译,仿译等。最后,作者总结了本论文的局限性,并就汉英广告翻译的进一步研究给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