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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首要的生存条件,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而土地的不可再生性要求人类社会要珍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因此,能否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对现代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和集体,为保障广大农村村民的基本生存条件,我国制定了特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分配给村民用于建房居住。本文将通过对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分析论述,揭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行立法与现实严重脱节的困境,以及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纠纷的处理思路及难点,提出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具体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提供参考。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概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内容。根据现行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界定了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对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所享有的使用权,它具有主体身份的限制性、无偿分配性、无使用期限等特点。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其应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物权权能。第二章阐述了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法律框架,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归纳出我国目前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采取的是严格限制的做法,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向城镇居民流转。但这一项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了理论界的激烈讨论,本章还阐述了限制流转和自由流转两种主要观点及其理由。第三章阐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几种主要流转方式。宅基地使用权在现实生活中主要的流转方式包括继承、抵押、转让等。本章结合具体的案例,对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抵押、转让进行实证分析,分别阐述了司法实践中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行为效力的认定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第四章针对前面所指出的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被现实所突破的情况,阐述了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立法上变革的必要性,并提出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具体建议,实现宅基地使用权合理、有效的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