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十年来,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剧,使资产减值会计成为各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减值计提的范围扩大到八项资产。企业按此规定充分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通过剥离资产水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质量特征和财务状况。但另一方面,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会计政策使某些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滥用这一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难以防范。制度所规定的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在转回当期按“原渠道冲回”,这不失为可操纵利润的空间。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会计年度计提巨额减值准备“一次亏足”,然后在次年利用减值准备转回扭亏,就可以“轻装前进”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因此,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的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本论文主要采用的是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利用2002,2003,2004年 A 股上市公司的数据,通过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对上市公司是否利用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进行分析。在横向分析部分,本文寻找那些执行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前为盈利而实际账面为亏损的公司作为参照组,对巨亏、微盈、配股动机和巨盈这四类公司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实证分析检验资产减值政策是否沦为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工具。研究发现,巨亏公司、微盈公司和配股动机公司在 2002-2004 年间有利用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而巨盈公司没有显著利用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行为;分年度的研究表明四类样本中,巨亏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证据最充分。在纵向分析部分,本文以 2002 年巨亏公司为研究样本,比较其在2002,2003 和 2004 年三年期间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情况。通过巨亏公司相应指标的对比分析,结果显示巨亏公司有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纵向研究的结果与前面的横向分析得到的结论一致,起到了相互印证的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诠释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不允许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