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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刚刚跨进21世纪的今天,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政治、法律将会逐渐完善。监狱作为维护国家政权的机关,毫无疑问,是政治体系构成的重要部分;其执行刑罚与侦查、起诉、审判共同构成了我国刑事司法的统一体系,因此可以说又是法律体系构成的重要要件。监狱生产作为罪犯劳动改造手段的主要形式,其经济行为必将受制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因此,研究监狱问题必须应用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任何把监狱生产与其他相关领域割裂开来,试图通过某一点的突破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都是徒劳的,甚至会走向解决问题的反面。
面对监狱生产工作中的诸多尴尬与种种困惑,监狱生产作为罪犯改造的重要形式,在21世纪,特别是在世纪之初,该走向何方?本文试图通过研究监狱生产定位及其实现模式,进而探讨监狱生产的管理体制、组织形式、管理手段、甚至监狱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创新,为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监狱生产的改革提供一些建议。
本文把时间定位于“经济转型”时期,主要是着眼于进入21世纪的前五年或十年。国家的“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把我国在21世纪初期的经济改革定位于重要的转型时期,因此监狱工作也必须紧紧跟上并适应这一重大的历史变革,并在这一重大变革中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
本文分别从我国罪犯劳动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监狱企业的职能和运行体制、监狱生产运行方式的模式选择、改革监狱生产体制和模式的政策与制度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