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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我国上个世纪推广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当时条件下的中国农业的发展增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日渐显现出各项弊端,例如农业收益增长缓慢、土地规模小、农地细碎化、农民小农意识强等现象。因此,必须对现行的农业生产关系进行适当调整,才能满足新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中国特色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在客观上也要求农村农地经营模式必须尽快实现规模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同时,我国陆续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为农地规模经营的合理有序发展提供了法理支撑,促使适应社会需要的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农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对于防止农地抛荒,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本文结合长沙市农业发展的现状,对长沙市农地规模化经营的主要影响因素展开深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期找出影响长沙市农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影响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切实有效推动长沙市农地规模经营的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本文采用实地调查研究数据并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农产品市场价格、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生产要素的价格对农地规模经营均产生显著影响,在目前社会条件下,长沙市农业生产的整体规模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各项生产要素中对农产品产量的影响最大的是土地投入,其次是劳动力以及机械投入,而资本投入的影响效用最小;在现有生产技术条件与种植结构下,可以选择通过流转土地达到规模效应或转出剩余劳动力进而使劳动力与土地达到一最优配比状态,从而实现家庭收入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