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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學界對古代漢語教材、注釋、字典中的術語“通”的含義頗多争論,許多學者認爲“通”指通假字,但又有不少學者認爲它還包括同源字、古今字、異體字等多種字際關係。“通”究竟指哪些用字關係?它的内部各個字際關係如何進行科學的界定?这都是該文要研究的問題。對它所涉及的通假字、古今字、異體字等字際關係的劃分和科學的界定不僅有助於讀者閲讀古書古注、字典解釋,而且有助於構建科學的文字訓詁學的術語體系,對漢語言文字學的教學和研究都有重要意義。以古籍注釋用語“通”所反映的關係爲切入點,側重探討相關的字際關係術語,包括通假字、同源字、古今字等等。首先認爲古注中的“通”包括通假和通用兩大類。又總結出學界分析字際關係的九個維度:字形、字音、字義、用字、源流、時間、地域、方向、数量等。用這九個維度結合學史對通假和通用的源頭、定義、辨識三個方面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力求把這三個方面論析清楚。通過探求文字學意義上“通假”“通用”的源頭和本義、梳理清代之後百年來學界對的定義和辨識觀點,提出了通假字和通用字的新定義、新的辨識方法,並對通用字的下位概念進行界定,辨識了幾十對通假字、通用字。文章從通假、通用兩大部分得出如下結論:一、在“通假”部分,分探源、界定、辨識三個方面進行探究。首先,在“通假”探源方面,認爲文字學意義上的“通假”源頭是南宋晁公武的《郡齋讀書志》(通借)。如果局限於“通假”二字,則最早見於明代方以智的《通雅》。其文字學意義上“通假”的本義是:在書寫時,本來有該用的字却没有寫出,於是臨時借用另一個形義不同的字來代替它,用後即還,不影響二字在通常情况下的使用。作者認爲通假原本就是狹義的概念。其次,在“通假”界定方面,從認定通假字的角度提出的新定義:在上古文獻具體句子中,甲字字義(含本義、引申義)與句意及文意不合,且同時代存在一個音同音近而與甲字字形不同、字義不同的乙字(多爲本字、正字)符合文意,在其他大多数語句中二字是非借用的用法。我們就把甲字叫做通假字,乙字叫做本字,二字的這種臨時借用關係就是通假。又從九個維度論視角針對其内涵提出簡明的定義:通假字是形不同、義無關、音同或音近的字的共時借用現象。强調通假字的本質特征是同音借用。最後,在“通假”辨識方面,提出識别通假字的10條新標準:範圍標準、假定標準、字音標準、字形標準、字義標準、文意標準、語法標準、實例辭書標準、本字標準、論證標準。著重探討了其字音標準,認爲通假字語音標準的範圍應該比學界普遍使用的王力同源字語音標準的範圍更大。王力的同源字語音標準並不能完全適合通假字的字音判定。並認爲應該在王力標準基礎上,增加一些有密切音理的聲類、韻部關係,如來見、明曉等遠紐關係和之歌、脂職等遠韻關係。依據新的識别標準,辨明了“麟之定”中通假字“定”的“本字”的錯誤,證實了“定”的本字是“顁”,新識了“刀—鐎”等14對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中的通假字(狹義)。二、在“通用”部分,分探源、界定、辨識三個方面進行探究,首先,在“通用”探源方面,認爲“通用”的源頭是:三國時期韋昭《國語注》和南朝梁蕭子顯《南齊書》。以此爲基礎,探求文字學意義上“通用”本義爲:(一組字在某意義上)互换使用。其次,在“通用”界定方面,提出新的通用字定義:通用字是部分字義相同或相近而互换使用的一組字。此就内涵而言,强調通用字的本質特征是同義换用,字音異同不限。就外延講,通用字包括互相换用的同源字、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同義字、同音字,但不包括通假字、不换用的假借字、不换用的同音字。並以九個維度論界定了通用字的7個下位概念:互用同源字、互用古今字、互用異體字、互用繁簡字、互用假借字、互用同義字、互用同音字。最後,在“通用”辨識方面,提出新的通用字識别標準共5條:字義標準、時間標準、字用標準、實例標準、文意標準。並根據這些新標準識别了包括“信”“伸”在内的傳世文獻、出土文獻中通用字共11對。總之,以往學者所論通假字和通用字之源頭不確。通假字側重從字音維度界定,是同音字(音近字)之間的臨時替代;而通用字側重從字義維度界定,是同義字(隱含的同義)的互换使用。通假字的識別應該采用該文提出的10條標準,通用字的識別應該采用該文提出的5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