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行政法律责任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mperez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我国创新环境保护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政策上的号召力,地方在实践中进行积极地探索,同时学术界也在进行热烈地讨论,其共同目的都是为了第三方治理在我国得到有效落实,解决越演越恶劣的环境污染问题。但是截至目前,第三方治理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为困难的就是第三方主体行政法律责任落实。本文以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行政法律责任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实证考察和学理阐释两个方面展开讨论,以便更好落实第三方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承担。全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重庆藏金阁案的基本案情和审理结果并就此提出本文拟探究的问题。在第三方治理,受传统环境行政法律关系和执法惯例的影响,对排污者的认定往往局限于排污企业,行政法律责任被追究对象只有排污企业而不包括第三方。加之民事协议是否可以转移排污企业的行政法律责任的争议和排污企业与第三方之间行政法律责任划分模糊问题导致第三方行政法律责任难以实现。第二部分,主要考察了当前第三方行政法律责任的立法现状和不同治理模式的差异化。从当前第三方行政法律责任的立法现状来看,缺乏关于第三方行政法律责任明确而全面的法律规定,但第三方作为独立的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可以借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从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行政许可制度和环境信用评价实现对第三方市场准入和运营过程中的资质监管,并明确行政法律责任承担。此外,第三方治理分为污染治理类第三方治理和环境综合服务类第三方治理,污染治理类第三方治理又存在一体化集中治理、托管运营、委托运营和分散治理四种不同治理模式,不同治理模式的差异化对第三方与排污企业之间具体行政法律责任认定上都有所不同。第三部分,着重于对第三方行政法律责任进行法理上的阐释。第一,结合学理上“受益者”、“使用者”、“开发者”、“利用者”、“原因者”等表达的内涵和第三方主体的特殊性,适宜将第三方认定为损害担责的“原因者”,并以此身份作为第三方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基础;第二,难以以目前缺乏对排污者污染治理责任转移的立法规定而完全否定第三方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排污者污染治理责任转移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加之市场、排污者对第三方主体资格及污染治理行为市场化、专业化的认可,因而具有合法性。第四部分,完善第三方行政法律责任的立法建议。一是确立“原因者负担原则”,明确第三方原因者的法律地位;二是确立第三方环境行政相对人的独立地位,使其在污染治理中独立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三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设立第三方市场准入资质审查制度和第三方环境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四是从转变政府监管理念和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监管模式来完善第三方治理监管机制。
其他文献
本文以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油松林群落为研究对象,在群落学调查的基础上,对区内不同起源油松林群落特征进行综合对比研究,对群落的物种组成、结构特征及其二者与群落
通过田间试验研究了采用不同方法和不同剂量施用3种不同保水剂对烟草生长、产量和品质的影响。试验结果表明:3个品种的保水剂均能促进烟株生长,显著地提高烟叶产量,改善烟叶品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国策的今天,现实要求我们在学术研究方面必须迎头赶上,要在开展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发展、深化理论研究,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学理论体系。对于存在
在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轿车进八家庭步伐加快的大背景下,汽车维修行业也处盏空前繁荣时期,而汽车维修质量往往不能令人满意.为了提高汽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为广大
中国古典管理学形成于先秦时期。韩非子是先秦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管理思想借鉴了商鞅的“法”治思想、申不害的“术”治思想、慎到的“势”治思想而进行综合创新,提出了以“法”“术”“势”为基本范畴和以“法”为核心范畴的管理哲学。本文在略述先秦儒、道、法三家主要代表人物管理思想和概述韩非子管理思想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韩非子的管理控制思想。首先分析了作为其管理控制思想之哲学基础的韩非子人性论,他据此认为
为了考察自制改性大豆秸秆基保水剂对旱区烟田土壤水分和烟草生长的影响,在南阳旱区烟田进行大田试验。设置4个不同保水剂用量处理,研究供试保水剂用量对烟田土壤水分、烟草
在现代企业中,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薪酬管理在增强员工归属感,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随着国有企业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烟草
在不同温度下热氧化处理碳纸,用循环伏安、极化曲线和交流阻抗方法研究碳纸电极上VO^2+/VO2^+氧化还原动力学.循环伏安和极化曲线结果表明,随着热处理温度的升高,VO^2+/VO2^+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