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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背景之下,行政纠纷的妥善解决成为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行政权作为对公民、对社会影响最大的权力,理应受到严格的限制。而由行政权引发的矛盾纠纷,往往对公民权益的产生更大的侵害,因此,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对行政纠纷予以处理,对行政相对人予以保护,对行政行为予以规范。本文旨在对现有的行政纠纷的解决方式进行整合梳理,以探讨建设一套衔接有序、高效全面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有效地化解我国纷繁复杂的行政纠纷。除绪论及结语外,文章的主体内容由四大章节组成。第一部分主要对行政纠纷以及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两个概念进行简要分析,探讨行政纠纷的性质以及形成原因,为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整合建设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对我国现有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分别进行梳理,以是否具有法律规定为划分依据,将现有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划分为制度内的解纷方式及制度外的解纷方式。通过对比研究得出制度内及制度外两大类解纷方式各自的特点及缺陷,便于之后根据各自优势进行解纷资源的整合。第三部分介绍了一套高效有序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整合所需考虑的相关因素,主要包括域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运行过程中可借鉴的优秀经验,以及我国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运行所需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则及四个基本要素。第四部分则是对我国现有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整合提出具体的构想,对各个行政纠纷解决方式进行准确地定位与完善,以保证整套解纷机制的良性运转。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整合需要用科学、动态、发展的眼光进行统筹,紧扣现实解纷需要,以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诉求为立足点,从行政纠纷的不同性质出发,使得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合理行使行政权、司法机关依法适用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