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中采用专利的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湖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ediwu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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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标准中采用专利,提升了两者的市场影响力,也产生了一系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问题。技术标准中专利未获专利权人许可导致标准使用者侵权、专利权人不完全披露相关专利信息而在标准实施后主张权利、技术标准中采用非必要专利侵害标准使用者利益、专利权人联合抵制、拒绝许可、超高定价等是技术标准采用专利后出现的常见问题表现形式。国外对于上述问题主要是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事后救济,这是基于其法律传统以及标准化体系结构形成的应对策略。目前我国法学界对该类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反垄断法方面。通过反垄断法来进行救济无疑具有非凡意义,但这种救济需要等到损害行为已经发生之后才能启动,也使标准使用者处于随时被诉的风险中,甚至得损害行为已经给标准使用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后才能寻求救济,不利于标准的稳定和推广。如果能同时从源头上预防上述系列问题的出现,显然更有效率。因此解决此类问题,首先理顺和完善我国标准化体系。我国现行标准化体系中,标准的制定行政色彩浓厚,难以及时纳入核心必要专利,难以代表专利权人的利益。应在我国国情基础上有条件地借鉴国外标准化体系,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功能定位,发展以“政府监管、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标准化体系。其次,完善标准化组织的专利政策将专利权人的披露义务、许可原则、必要专利的确定、专利的有效性等关键问题清晰化、具体化可有效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再次,应针对技术标准中采用专利出现的法律问题对《专利法》及用其实施细则进行完善,制度设计上尤其要注意与标准化组织的专利政策配套协调。最后,要妥善解决技术标准中采用专利出现的法律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调动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法院以及民间标准化组织的力量,完善整个配套法律体系,保证其相关立法、行政、司法措施的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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