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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侦查协作的研究,属于侦查措施的研究范畴,实务性较强。本文从完善我国公安机关侦查协作的宗旨出发,对侦查协作的基本问题展开研究,以期有助于丰富和发展侦查学的基本理论,指导侦查协作立法、司法实践。全文共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侦查协作概述。由三项内容构成。首先,在评析现有侦查协作概念的基础上,正确界定了侦查协作的概念。指出侦查协作的指导思想是维护国家的整体秩序,协作单位的地位独立,权利义务平衡,进而剖析了侦查协作概念涉及的各要素,包括侦查协作的主体,侦查协作的目的,侦查协作的性质,侦查协作的内容。并比较厘清了侦查协作与侦查合作、侦查支援的关系。其次,确立了侦查协作的依据,从侦查协作的法治基础,刑事法依据,法律规定三方面确立了侦查协作的法理依据;从系统论角度确立了侦查协作的科学依据;从跨区域犯罪及现行侦查管理体制两方面论证了侦查协作的实践基础。最后对侦查协作的类别进行划分,按侦查协作内容分为:联合侦查、情报信息交流、协作查缉;按侦查协作主体的职能分为:刑侦部门与提供基础资料的部门间的协作,刑侦部门与其它侦查机关侦查部门的协作以及中国公安机关与境外侦查机关及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按协作的稳定性分为:临时性侦查协作和有组织侦查协作。 第二部分:我国公安机关侦查协作的历史和现状,由二项内容构成。首先论述了我国侦查协作的历史,分别从古代、近代、新中国成立后三个阶段对中国侦查协作历史进行系统研究。其次对我国侦查协作的现状进行评析。论述了我国公安机关侦查协作的现行法律规定及运行现状之后,指出我国当前侦查协作运行存在的问题,包括地方保护主义,无偿协作原则、机制阻碍、协作区设定不合理、协作责任规定不周全等问题。 第三部分:完善我国侦查协作制度的研究,由四项内容构成。首先侦查协作的立法完善。通过分析协作存在问题及领导机关的职能,指出侦查协作立法主体为公安部,结合现在推行的量化考核标准对侦查协作的办案原则进行完善,确立利益平衡的有偿协作原则。其次通过对现有的科技成果——因特网的利用完成对侦查协作模式的创新。通过对各警种职能的明确界定,完善现有侦查协作的模式。再次通过规范党对侦查机关的领导,侦查机关独立执行侦查权,侦查经费制度的创新三方面来完善侦查体制,使其不再成为开展侦查协作的阻碍。最后论述了完善我国国际侦查合作。主要从加强侦查国际合作的情报传递工作,国际侦查合作的形式,国内立法及国际刑警组织等四个渠道来完善我国的国际侦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