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集议制度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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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议是指臣下按照君主的旨意集中于某一议事场所,就某一特定的主题进行商议,拿出方案,供君主参考,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北魏集议的内容包括军事、礼制、授官和封爵、立帝、立后、立太子、迁都、重大的制度和律令等。军事和礼制是其中的重点议题,北魏前期集议偏重于军事,孝文帝迁都以后礼制开始受到重视。集议的地点分正殿、朝堂和其它场所三种。正殿用来举行大型朝会,集议比较重大的事情。朝堂是百官进行日常集议的地点,但直到孝文帝时,北魏皇帝才开始亲自参与在朝堂举行的公卿集议。除此以外,皇帝还多在他们生活起居的宫殿里召见大臣议事。集议的形式可以分为君臣共议、臣下受诏而议、宰辅召集议事、非常时期的集议等几种。在参与人员上则以皇帝为核心、以外朝公卿为主体、以内朝侍从为顾问、以临时召对为补充。宦官、外戚、宗王、保太后等特殊群体在集议中也发挥了不同的作用。集议的程序大致是由大臣或皇帝提出议题,然后群臣商议,结果交由皇帝批准,以诏书的方式发布。集议的过程中有时会辅以占卜。与此同时,北魏还十分注重集议中的保密问题、礼仪问题,在集议的过程中设置了监察人员和主持集议的议主。集议中的朝议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北魏集议中注重民主,它是鲜卑族部落时期的军事民主制之风的遗存,同时也是北魏欲树立封建正统的一种姿态。在集议中,许多人才凸显出来,成为其后的北魏政权的中坚力量。集议也有助于加快鲜卑族的汉化和封建化的进程,有利于决策的优化。但由于封建制度本身的痼疾,北魏集议中也存在着臣僚阿旨顺从、仰目权贵、彼此推诿、结党营私、贿赂公行、议事久不能决、效率低下等弊病。
其他文献
越南,古称交趾或安南,与中国关系密切。清朝建立后,安南与清朝建立宗藩关系,定期朝贡。每至贡期,安南经过准备贡物、上报、组建使团等朝贡程序,派遣使团入华朝贡,清朝则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