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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到2020年区域内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2017年4月教育部教教督(2017)6号要求,到2030年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实现优质均衡。如何评价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以来,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的研究成为教育研究的热点问题,但基本都停留在普及层面,未能深入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不能客观的反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更不能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缺乏系统性,针对性不强,难以操作等问题。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价体系最核心的问题是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解。对义务教育内涵的解读决定着评价指标的选择,指标权重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因此“区域内均衡发展”就是县域内均衡发展。均衡发展不是平均发展,更不是削峰填谷,而是在合理配置资源的前提下使各学校、全体学生得到适合自己的最优发展,其核心是提高教育质量。这是研究的第一部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体系引领着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有科学的依据。第一,义务教育是各国各级政府提供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必须按照公共产品理论、公平正义理论、公平效益理论确定指标。第二,由于我国自然条件、经济发展地区差异较大,要按照区域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制定标准,既要考虑东部发达地区又要兼顾西部欠发达地区。第三,评价体系构建的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更好发展,要按照教育规律,保障既要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使受教育者的到适合自己的最好的发展,为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在生活中准备生活。这是研究的第二部分。在第三部分的研究中,通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内涵的解读,根据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价实践,和国外教育发展评价经验,分析了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构建新的评价体系。第四部分运用综合评价的方法,从三个维度构建新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体系:教育机会是基础,教育质量是核心,教育管理是保障。为了使评价过程中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更方便、更简单,在研究中将构建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体系进行信息化处理,设计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系统。降低了评价过程中数据处理的难度,简化了评价环节,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第五部以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对构建的评价体系进行实践检验,该体系遵循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律,能客观反映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状况。通过认真研究和实证分析,主要结论如下: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依法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各类法律主体,规范教育行为,加强教育管理;保障受教育者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使每个受教育者得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最好的教育。二、运用现代综合评价的方法,从教育机会、教育质量、教育管理三个维度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体系,为客观地反映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准确监测区域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科学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三、把信息技术和教育管理有机融合,设计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系统,使评价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和处理更简洁、更方便。四、通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证分析,提出了加快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强化政府责任,增加教育投入,深化内涵发展,推进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