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老龄化所致社会危机的措施之一。2016年12月国家人社部颁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使长期护理保险出现在了国家社会保险范畴之中。随后上海颁布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在徐汇、普陀、金山三区试点运作。各区试点的情况与结果关系着长期护理保险在上海的存续与发展,也更关系着中国如何在“未富先老”的状态下顺利、平稳地应对老龄化所带来的负面社会效应。目前,国内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文献大多是对政策制度的构建、需求市场的分析,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供给等方面的研究,对政府层面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供给的问题研究则较少,特别是具体的实证分析几乎没有。因此,通过案例分析评估试点期间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供给,对上海乃至全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能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本文基于普陀区为案例,通过文献查阅、问卷调查、深入访谈及回归分析等方法,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供给的项目内容、服务机构与服务人员等配置方面,对试点阶段上海普陀区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供给是否满足参保人的需求、是否符合政策文件规范及与其他国家、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异同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上海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趋势与服务瓶颈。结果发现上海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期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服务供给机构总量不少,布局、结构不均衡;2、服务人员充足,但护理人员文化水平低、流动性大、男女比例失衡;3、评估机构缺乏自主权及相应的裁判和监督机制;4、护理服务内容单一,个性化不强,医疗照护服务供给力度不足;5、居家服务灵活度不够,受囿于单次服务时限和结算方式;6、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市民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期望值与实际政策规定有偏差。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运用了公共产品和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学术理论,提出了政府部门应改变管理理念,从公共产品的实际生产者转变为公共政策运营的管理者,充分利用大数据、新媒体及引入第三方参与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合理规划经办机构布局、优化护理机构构成、调整护理服务内容、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与培养、改进操作系统,同时要通过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设立裁判机构保障公共政策的服务品质及服务过程的公开、公平与公正。通过对试点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完善,从而优化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范服务市场运作、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级。 本文的创新在于全文基于需求导向,立足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职能,从服务的供给为切入点,分析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普陀的试行情况,各类数据均从一线收取采集,真实、有效、详尽。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牵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多个管理部门,存在因管理部门不同,统计口径不一,政策与操作规范不断地调整,一些数据无法匹配分析,并且对数据统计的精准度有一定的影响;且住院期间的长期护理服务数据因包含于住院费中,较难拆分,未纳入文章进行分析,致使政策分析的层面不够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