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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WHO)2013年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因吸烟导致死亡人数将近600万人,我国每年因吸烟致死人数已超百万。我国作为产烟和吸烟大国,吸烟所导致的外部不经济问题日益凸显,但控烟的有效手段却未能及时推出。自2003年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以来,我国采取的一系列非价格控烟手段未取得明显作用。2009年5月,备受关注的烟草消费税改革也没有取得预期的控烟效果,2015年5月10日实施的新烟草税再次因烟草专卖局“税改利”的措施而未引起烟草零售价格变动,未起到控烟的作用。本文结合我国烟草消费及税收相关数据,对我国烟草税收的税负、税种结构、价格水平和消费现状进行分析。引入对消费税变动的模拟研究,得出消费税提高对于烟草价格、烟草消费、吸烟人数及财政收入的影响。同时结合CPI、GDP等相关经济指标,分析我国烟草消费的影响因素,发现我国烟草税改革的重点税种和方向。结合我国财政收入与烟草税收的密切关系,发现我国当前行业体制和地方财政体制的弊端,从而提出进一步推动烟草税收改革,完善烟草税收政策的方案。本文认为,目前我国烟草税急需进一步的改革。一方面,通过模拟测算零售价格中烟草税负的结果,得出我国烟草税综合税负水平较控烟水平较高的国家仍有较大差距的结论,通过提高消费税率及从量税额使我国烟草制品综合税负水平超过50%,进一步达到60%的税负水平是我国烟草税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任务。另一方面,要优化烟叶税、消费税及所得税等烟草相关税种的设计,完善税收专用、税收返还和烟草替代产品的相关财税政策,促使烟草税改革与地方税制改革相一致。同时,要加快改革烟草行业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完善控烟立法等措施,以保证烟草税改革政策得以有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