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利益的多元化使农村的纠纷也呈现出数量大幅增加,种类多样,内容复杂,纠纷主体多元化的新特征。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只有维护好农民的利益,才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我国传统的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由于其历史局限性,已不能完全适应转型时期农村纠纷的新形势,必须从各个方面做出调整和完善。 本文的研究方法有文献研究法和实地研究法。文献研究主要是围绕着核心概念和核心问题,系统解读目前我国农村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现状,调查研究则主要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和赤坭镇选取六个有代表性的农村,从村干部和农民的考察结果中了解花都区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现状,归纳总结出当地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所面临的困境。最后本文结合理论及调研结果,提出完善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 本文权利救济自由理论、社会秩序平衡理论和农民权益保护理论为理论基础,从公平兼顾效率、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相统一、自治和法治相结合、可持续发展四个原则出发,研究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问题。最终提出机制的完善意见:加强纠纷解决中主体作用的多元互动;进行农村纠纷解决中方法模式的多元创新;实现农村纠纷解决中的多元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