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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中,作者立足于反贪工作实践,确立了强化反贪局诉讼理念这一主题,并从多个实践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入手进行深入分析并得出结论。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旨在通过对历史传承、刑事诉讼法规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求等方面的研究论证反贪局存在独立的诉讼理念,并指出我国反贪局诉讼理念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认识模糊的问题;本文第二部分则从反贪局如何统一把握党的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角度入手,论证法制反腐是根本,提出反贪局应当树立法律至上的诉讼理念;本文第三部分则从检察院、纪委联合办案中出现的弊端入手,结合党章和法律对纪委、检察机关职能的规定以及近年来的变化,论证联合办案模式的弊端和历史阶段性,提出反贪局应当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的诉讼理念;本文第四部分论证了检察院对反贪局内部监督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以及如何通过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弥补提出反贪局应当建立科学接受外部监督的诉讼理念。本文第五部分从如何正确理解要案线索初查党内请示汇报制度入手,指出目前在要按线索党内请示汇报制度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以及对反贪工作产生的危害,论证党内请示汇报制度的本意和范围,提出现阶段反贪局在行使独立司法权理念的同时应当结合国情,建立富有灵活性的操作方法;我国关于反贪局的调研力量相对薄弱,导致相关数据不易取得,导致本文在论证中存在“数据少、现象多”,个案举例多、引用规律性成果少的缺点;同时由于作者自身知识范围和理论基础所限,对许多问题,例如第五部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理学基础问题难以深入,对于反贪机构设置的国际做法难以作普遍性的比较研究,等等。由于清楚认识到上述局限性,作者无意于强调本文能够完整和完美地购置反贪局全部的诉讼理念,而是从多个实际问题入手,找到一些明显影响工作开展的认识误区,然后力尽所能地用事实进行分析论证,在最大程度上希望能够引起共识,进而得出反贪局诉讼理念的几个最重要的元素,即:法律至上、按法定程序办案、接受监督以及在社会转型期应当具备的灵活操作意识。综上,这是一篇富有勇气、侧重实践而略输方法和系统的论文,它能够为当下诉讼法学界关于反贪工作的研究提供一些来自一线的研究素材,并能够简单代表实践工作者对反贪工作方向的普遍观点,并粗线条勾勒出反贪工作诉讼理念的一些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