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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基层治理结构是国家政治体系的基础性结构。当前,我国正在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研究基层治理结构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历史视域讲,基层治理结构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有着自身相对独立的历史演变逻辑,由古至今,基层治理结构的基本发展阶段为传统社会的“县政绅治”结构、清末民初时期的“经纪体制”结构、新中国刚成立时期的“乡(村)政权”结构、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全能主义结构和改革开放后的“乡政村治”结构五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的演变都是特定历史时期经济政治发展变化作用的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推进,我国基层社会的各种治理因素发生了明显的分化和重构,特别是近些年项目制的基层实践推进,对基层治理结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逐步重构着基层治理结构。借鉴政治系统理论核心观点和应用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法,在分析基层治理结构的历史演变逻辑基础上,通过文献梳理和实证研究发现,项目制的基层实践过程中主要形成了特定的政治机制、行政机制、和治理机制三大机制,这三大机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分别发挥着导向与统合功能、方向性整合功能、和调试与协调功能,三大机制共同统合与型塑着当前我国的基层治理结构。进一步探究项目制实践中的基层治理结构也发现,项目制的基层实践推进给基层治理结构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譬如:资源的非均衡输入、县政的“一元独大”、乡镇的悬浮化和资源消解自治等等。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来看,项目制实践下的基层治理结构面临着一些治理困境,主要体现在县级政府的输入超载、乡镇政府的输出失灵和基层自治组织的自治弱化等方面,由此基层治理结构出现了一些功能性病变。针对这些研究,通过分析当前基层治理结构改革的历史契机,提出了改革的逻辑理路和具体路径:从支配型体制到合作型体制的县——乡结构改革、从协调型政权到服务型政权的乡——村结构改革、从权威性自治到代表性自治的村——民结构改革、从国家授权到社会授权的政——民结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