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是在我国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形成的。作为传统的垄断行业,电力行业是我国十五、十一五期间改革的焦点行业之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电力获得了大发展。2002年正式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从现在的发展情况看,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不尽如人意,进展缓慢。主要表现在电力供求矛盾突出,电网发展滞后;电力市场体系不完整,没有单独的输配电价格,发电侧的竞争无法有效传递到用户侧,市场在我国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输配电环节的持续发展和合理规制对电力市场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电力行业的发展和电力市场的完善都对输配电环节提出了规制改革的要求,而输配电环节规制改革的核心是价格规制改革。输配电环节属于自然垄断环节,其自身特点以及改革发展的要求,决定了要对其实行适度的价格激励规制。本文在激励规制理论基础上,对适合我国现阶段的输配电环节价格的激励规制模式进行了分析,同时以几个供电公司的数据对DEA模型在价格激励规制模式中的应用进行了实证分析。首先,本文分析了我国现阶段输配电环节价格激励规制模式设计的依据。然后,本文对于根据上述依据设计的激励规制模式进行了分析。在设计规制模式时引入了绩效标杆等方法,具体介绍了应用较广的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利用收集的17个地级供电公司的数据,对DEA模型计算企业相对效率的可行性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完善。首先,本文主要研究的我国电力行业输配电环节的经济性规制的核心——价格规制,对于经济性规制的投资准入规制等,以及社会性规制未涉及。其次,由于成本数据涉及企业机密,实证的基础数据收集的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