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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固体废弃物价值的逐步认可及国家对固体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扶持政策投入的加大,我国固体废弃物的回收资利用市场也逐步壮大,以固体废弃物存储、回收、处理为核心的固体废弃物产业逐步形成,甚至成为某些地区的支柱产业。但是,固体废弃物的行政管理似乎并未跟上固体废弃物产业发展的步伐,甚至形成环境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固体废弃物管理立法滞后、管理水平低下,管理体制混乱,管理手段落后等方面,以致因监管不力导致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件时有发生,而产生这些问题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回收、储藏、再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置的各个环节“不透明、不可追溯、不可问责”,进而使相关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本文以现阶段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及交易市场的问题和现状为立足点,从现行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立法实践及管理体制出发,在对固体废弃物进行了法律上的范围鉴定的基础上,并参考欧盟及德国的固体废弃物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提出解决目前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及回收利用过程中的“不透明、不可追溯、不可问责”问题必须在现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构建固体废弃物信息平台管理法律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固废管理体制的固体废弃物信息管理平台,将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无害化处置的各个环节均置于监管之下。为此,本文从市场规制的角度重点研究了固体废弃物信息管理平台法律制度实施的理论、政策背景及必要性,固体废弃物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的主体、规制的客体,监管者以及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同时,指出固体废弃物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并非只是简单地固体废弃物信息公布和信息共享系统,而是一个包括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固废回收利用和处置的市场准入机制、固废申报登记制度以及固废交易信息“收集——发布”机制在内的一个系统的法律制度,体现的是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良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