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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民事责任理论中,一般将共同责任划分为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法实践与理论普遍认为上述对共同责任的分类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于是在这两种共同责任之外,又出现了补充责任这一特殊的责任形态。所谓补充责任是指在第三人侵权且补充责任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补充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的责任形态。补充责任是侵权责任法领域理论和立法的一大创新,有效的解决了现实生活向传统理论和法律提出的难题。侵权补充责任独特的法律内涵和适用规则,使其具有独特的法律价值,并在解决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冲突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弥补了其他民事责任的功能缺陷,较好的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然而,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范畴和性质一直都存有争议,远未系统化,现行的法律规定也滞后于实践,从而导致司法适用上的混乱。通过侵权补充责任制度的立法完善,使其充分地发挥填补损害、预防损害的功能,趋利避害,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本文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侵权补充责任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首先从补充责任的涵义入手,通过对民事补充责任产生与发展的回顾进而引申到侵权领域的补充责任,并对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接下来笔者通过对侵权补充责任的法律特征和合理性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侵权补充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的制度价值。第二部分是对侵权补充责任的性质进行了理论研究。民法学界对侵权补充责任的性质争议很大,本文对主要的代表学说分别进行了分析及评价,通过与其他几种民事责任的比较分析更加凸显了侵权补充责任的本质特点,即牵连性、顺序性、补充性以及追偿性,明确了侵权补充责任的性质并不等同于不真正连带责任,而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态。第三部分从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补充责任的规定出发,主要介绍了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中侵权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从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研究及司法现状来看,我国《侵权责任法》下的补充责任制度在立法模式、责任范围、责任分担以及诉讼结构四个方面存在一定的缺憾,因而不利于保护和均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从而也影响了侵权补充责任制度体系的构建。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总结学术界相关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思考和评价。作为正文的最后一部分,本文论述了对我国侵权补充责任制度的完善建议。笔者主张应明确补充责任的范围、确定相应补充责任的比例、恢复追偿权的规定以及建立科学的诉讼结构。只有从理论层面以及司法实践层面对侵权补充责任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和完善,才能使侵权补充责任最终形成理论上的系统性和适用上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