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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有着“永远的朝阳产业”的美誉,是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国际旅游业在20世纪90年代获得快速发展并在全球服务贸易行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国际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其对市场扩展的渴求就愈发强烈,需要形成一个统一、规范的国际旅游服务市场,而全球统一规范市场的形成离不开自由化的引领。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市场自由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方向。我国在加入WTO之时将旅游业作为对外开放的先导行业,在推动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和自由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围绕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宗旨,首先分析了GATS框架下的旅游服务贸易以及我国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状况,并根据自贸区在推动国际旅游服务贸易方面的新实践,介绍和分析了旅游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国推行自贸试验区和自贸协定的历史新起点,提出应进一步开放我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并完善我国的旅游法律法规体系,以期能够推进旅游服务贸易自由化。第一章是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概述部分。在介绍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定义之前对服务贸易的概念进行界定,随后笔者阐释了国际服务贸易的界定以及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法律特征。接着介绍和分析了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开放规则,允许有必要例外的自由化。为了更好的了解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法律渊源,笔者从国际法规制角度出发,阐释了不同阶段国际法规制的演变过程,经历了早期国际惯例调整、GATS规则约束、区域自贸协定安排的不同阶段。第二章阐述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立法现状及主要内容。本部分首先从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及自然人流动这四种GATS界定的服务贸易类型入手分析了旅游服务贸易。接着探讨了我国的入世承诺及兑现情况,探讨旅游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在我国入世承诺内容之外,对我国的旅游立法体系和内容作了全面的梳理,并结合不断签署的自贸协定,对部分涉及旅游服务贸易的自贸协定做了介绍。第三章介绍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在自贸区的实践。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WTO在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日益示微,而区域、双边自贸协定成为新的推动力。自由贸易区作为自贸协定中重要的载体,加强自贸区建设是顺应区域、双边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必要措施。笔者介绍了新加坡自由港在多边服务贸易机制、双边自贸协定中推动旅游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做法,并分析了其国内促进旅游服务贸易自由发展的法律和政策。第四章探析推进我国旅游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法律路径。旅游已成为全球日益流行的生活与商务方式,而我国旅游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亟待提高。笔者提出从法律和政策两大角度入手,合理运用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区域(双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两个轮子,完善旅游立法并不断提升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标准,以期利用自贸区试验区灵活运用入境购物退税、入境便利签证等政策将出境旅游消费合理引导为国内旅游消费并吸引国外游客入境旅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