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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东部伙伴关系计划”于2009年5月正式出台。“东部伙伴关系计划”延续并加深了欧盟的“欧洲近邻政策”,该计划也是欧盟为协调与东扩后新出现的一系列邻国的关系而制定的最新政策工具。“东部伙伴关系计划”包括六个国家,分别为南高加索三国,即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以及白俄罗斯、摩尔多瓦和乌克兰三国。这六个国家处于欧盟的东部和南高加索地区。在地图上,它们位于欧亚大陆的中心地带,具有明显的地缘政治特征。对于欧盟而言,“东部伙伴关系计划”的目的是通过与伙伴国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使伙伴国进一步向欧盟靠拢,加强与欧盟的政治文化联系,其最终目的是扩大欧盟的战略空间,保障欧盟的战略和能源安全。“东部伙伴关系计划”的内容包括多边和双边机制,具体项目则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移民等多方面。本文的重点则是具体分析该计划下的援助政策。“东部伙伴关系计划”的援助政策涵盖在综合制度建设项目、区域发展试点项目以及多边发展项目中。从工具性方面分析,“东部伙伴关系计划”的援助政策可以分为地缘援助工具、主题援助工具、稳定工具以及欧洲民主与人权工具。从综合方面分析,“东部伙伴关系计划”下的援助政策因为受到受援国不同条件的制约,因此具有不同的领域、目标、形式及内容。由于欧盟内部的分歧、成员国期望的差异以及俄罗斯的阻挠,“东部伙伴关系计划”实施的成效并不显著,其未来前景仍然存在着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