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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管理事项的增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复杂。而行政执法成本的各种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受到各国的普遍关注。我国也面临着行政执法成本增长过快、行政执法成本运用效益低下等相关问题,尤其是违法执法等情况下,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利益损耗作为行政执法成本的一部分被长期忽视。全面系统的研究行政执法成本问题有利于深化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利于建立全面现代化执法体制,有利于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本文首先从行政执法成本的涵义入手,提出了怎样确定行政执法成本的问题,并立足行政法学,对行政执法成本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梳理。然后从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相对人两方面分析了我国行政执法成本的主要构成。重点阐述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正当利益损耗在特定情况也是行政执法总成本的一部分(主要指“劣法”﹑“恶法”的执行;执法违法﹑违规;执法不作为等行为给执法相对人带来的损失和社会收益的减少)。之后分析了我国行政执法成本运行和构成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成本增长过快、行政执法成本运用效益低下;另一个问题是忽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利益损耗。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机构臃肿、行政执法体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的单方性以及行政执法缺乏监管等。文章最后提出了提高行政执法成本运用效益的方法:一是精简行政执法机构,通过行政执法机构的精简达到降低执法成本增长势头的目的;二是相关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首先是纵向与横向的执法权要分配清晰合理,其次是要推荐综合执法制度,综合执法是提高执法成本运用效益的重要方法;三是提高行政执法相对人地位、改变单方向的执法观念,要改行政变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相对人长期低位不平等,长期对立的情况,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让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能够互相配合。这样才能提高行政执法成本运用效率,控制执法相对人的利益损失。四是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因为执法行为当中存在大量自由裁量权,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成为必然,只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才能防止和减少违法违规执法、不合理执法、执法不作为等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执法相对人利益的损失,提高执法成本运用效益,使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